首頁 > 要聞 > 正文

四川省發展改革委:不得通過景區交通工具謀取過高利潤

新華社|2024年07月11日
閱讀量:

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出臺通知是為了規范景區價格,維護旅游價格秩序,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。

新華財經成都7月11日電(記者袁波)四川省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的《關于加強景區價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》規定,景區內交通工具、配套停車場到景區大門的交通工具,除因安全、環保等確有必要統一乘坐外,不得強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費。對偏離成本、價格過高、群眾反映較大的景區交通工具票價要予以重新核定,降低價格,不得通過景區交通工具謀取過高利潤。

近年來,隨著旅游業的蓬勃發展,景區門票價格問題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。然而,門票價格之外,一些景區大門越建越遠,擺渡車的高價現象不僅影響了游客的旅游體驗,也增加了游客的經濟負擔。

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出臺通知是為了規范景區價格,維護旅游價格秩序,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。

通知明確,景區價格實行統一政策、分級管理。景區門票及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依照景區屬性、服務特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。非利用公共資源、由商業性投資興建的人造景區(點)門票及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,實行市場調節價。

通知提出,督促景區在顯著位置標識停車場到景區大門、景區內游覽場所之間的距離以及步行游覽預計需要的時間,便于游客合理選擇游覽方式。按照補償合理成本不計利潤的原則,從嚴核定配套停車場到景區大門交通服務價格,有效遏制景區不合理外移游客接待中心、配套停車場,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費用負擔等行為。

?

編輯:幸驪莎

?

聲明:新華財經為新華社承建的國家金融信息平臺。任何情況下,本平臺所發布的信息均不構成投資建議。如有問題,請聯系客服:400-6123115

新華財經聲明: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不構成投資建議。投資者據此操作,風險自擔。
傳播矩陣
'); }
支付成功!
支付未成功